申请地理标志商标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日期:2016-05-23
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地理标志,可以依照《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
(一)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需要提交的申请书件:
1、《商标注册申请书》。填写要求详见填写说明。
2、 证明商标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印章的有效复印件,并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该证明商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品质的能力。
3、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4、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注册申请的,须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注册申请的,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5、如申请注册的证明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
(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需要提交的申请书件:
1、《商标注册申请书》。填写要求详见填写说明。
2、集体商标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印章的有效复印件。
3、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4、集体成员名单。
5、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注册申请的,须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注册申请的,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6、如申请注册的集体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
除提交上述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所需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申请人申请注册并监督管理该地理标志的文件。
2、有关该地理标志产品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等)并加盖出具证明材料部门的公章。
3、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域范围划分的相关文件、材料。
相关文件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中所表述的地域范围,或者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地域范围证明文件。
4、地理标志产品的特定品质受特定地域环境或人文因素决定的说明。
5、地理标志申请人具备监督检测该地理标志能力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具备检验检测能力的,申请人需要提交检验设备清单及检验人员名单,并加盖申请人的公章。
申请人委托他人检验检测的,应当附送申请人与具有检验检测资格的机构签署的委托检验检测合同原件,并提交该检验检测机构法人证书、检测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及检验设备清单、检验人员名单,并加盖其公章。
6、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供该地理标志以其名义在其原属国受法律保护的证明。